设为首页    |    加入收藏

理论学习

理论学习
位置: 本站首页 > 理论学习 > 正文

被问责的干部还能评优、评先吗?答案来了!

来源:中国方正出版社  点击数:  更新时间:2021-07-05  

判断

各类问责方式都有影响期,且有一个共同点,即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。

解析

正确。“影响期”,是指问责处理后果的影响期限,包括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、不得提拔或者重用等。各类问责方式都有影响期,且有一个共同点,即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。《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》规定,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,对于领导班子,可以根据情节轻重,责令作出书面检查、通报批评、进行调整处理;对于领导干部,根据情节轻重,可以给予批评教育、诫勉谈话、责令作出书面检查、通报批评、给予处分,或者给予调整职务、责令辞职、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;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、领导干部,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。

地址:方兴校区(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509号) 

    包河校区(合肥市包河区东流路9号) 

邮编:230051 电话:0551-63617016

版权所有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 皖ICP备06014220号